新規(guī)提交審議 浙江垃圾分類加速邁入“3000元罰款時代”

發(fā)布日期:2020-09-24   來源:環(huán)保在線

2020年4月30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公告時間為10天。而自該條例生效開始,《浙江省城鎮(zhèn)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就在9月23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已經提交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這意味著,條例距離正式實施又近了一步。

可以來回顧一下征求意見稿中的內容:

禁止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場(應急除外);限制過度包裝;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生活垃圾跨區(qū)處理補償機制和應急聯(lián)動機制;個人罰款可高達3000,單位罰款可達10萬。

據浙江公開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11個設區(qū)市建成區(qū)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已達88%,縣級以上建成區(qū)為78%;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大約是38%。

不過據《浙江省城鎮(zhèn)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公開的周年“成績單”,城鎮(zhèn)垃圾分類覆蓋面達到95%,建成省級示范小區(qū)1324個、示范片區(qū)72個,垃圾資源化利用率已達90%。

2020年前7個月,全省生活垃圾產生量同比下降6.48%,易腐垃圾處理量同比增長3.73%,湖州、嘉興、舟山已提前實現(xiàn)“零填埋”。全省共建設分揀中心144個、回收站6172個,共處罰11.5萬多起,罰款金額2080多萬。

可以看到,有進展,也有難點。因此,不少人認為,條例的正式施行,或將從立法的層面進一步強化垃圾分類效果。

在此過程中,浙江省逐漸涌出的垃圾分類“樣板”提供了很多不同的推廣思路。如寧波市江北區(qū)垃圾分類“三導”模式,“4小時”桶邊督導制,“一戶一碼”賬戶創(chuàng)建;溫州市鹿城區(qū)發(fā)“紅色召集令”;余杭區(qū)力推“互聯(lián)網+回收”模式;嘉興平湖市"垃圾分類+便民超市"跨界合作等,都取得了良好成效。

月前,浙江省農業(yè)農村廳還發(fā)布了2020年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資源化站點及項目村的名單,139個資源化站點及536個項目村入選,敲定24200.3萬投資。

責任編輯: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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