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法草案提請審議 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擬不變

發(fā)布日期:2021-03-02   來源:中國青年報

2月27日,印花稅法草案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因草案涉及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征收而備受市場關注。

財政部部長劉昆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作說明時指出,從實際執(zhí)行情況看,印花稅稅制要素基本合理,運行比較平穩(wěn)。此次印花稅法草案總體上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務水平基本不變,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和證券交易印花稅有關規(guī)定上升為法律。

草案基本維持現行稅率水平,適當簡并稅目稅率、減輕稅負。對于借款合同、買賣合同、技術合同、證券交易等稅目維持現行稅率不變。也就是說,占印花稅收入過半的證券交易印花稅仍將維持成交額千分之一的稅率,而且只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征收,不對證券交易的受讓方征收。

在稅收優(yōu)惠方面,此次印花稅法草案總體維持現行稅收優(yōu)惠政策不變,在保留《暫行條例》中免稅規(guī)定的同時,將現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部分稅收優(yōu)惠政策上升為法律。同時,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guī)定減征或者免征印花稅的情形,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印花稅法草案根據實際情況對部分內容作了必要調整,適當簡并稅目、降低部分稅率。比如,取消對權利、許可證照每件征收5印花稅的規(guī)定;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的稅率由萬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三;將營業(yè)賬簿的稅率由萬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二點五。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1994年我國分稅制改革時,計劃以特定的有價證券的交易行為為課稅對象,以證券的成交金額為計稅依據征收證券交易稅。“印花稅立法后,證券交易印花稅將被納入法律規(guī)范,這意味著我國以后不會開征專門的證券交易稅,而是以證券交易印花稅來代替!

責任編輯:任九

稿件反饋 

中紙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該文章系轉載,登載該文章目的為更廣泛的傳遞市場信息,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本站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 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站只提供參考并不構成任何投資及應用建議。本站網站上部分文章為轉載,并不用于任何商業(yè)目的,我們已經盡可能的對作者和來源進行了通告,如有漏登相關信息或不妥之處,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根據著作權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刪除有關內容。本站擁有對此聲明的最終解釋權。

 


 
網友評論
 
 
最新紙業(yè)資訊
訪談
紙業(yè)資訊排行
最新求購
南京中紙網資訊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2-2020 蘇ICP備10216876號-2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20501 
蘇公網安備 32010202010716號
視頻號
抖音